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
98年 - 98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純選擇)#14196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98年 - 98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純選擇)#14196 |
科目: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8年 - 98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純選擇)#14196
年份:
98年
科目: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2 因稅捐稽徵機關適用法令錯誤,致溢繳稅款時,應如何處理?
(A)納稅義務人得自繳納之日起六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末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
(B)納稅義務人得自繳納之日起六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末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其退還 之稅款以六年內溢繳者為限
(C)稅捐稽徵機關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還,其退還之稅款以五年內溢繳者為限
(D)稅捐稽徵機關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還,其退還之稅款不以五年內溢繳者為限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