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對外國人原則上不予保障之基本權利為: (A)國家賠償請求權 (B)言論自由..-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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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嵐 高三下 (2019/10/31)
個人想法,歡迎討論 (A)國賠請求權,依國賠法第15條規定,乃採平等互惠原則。 第 15 條 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 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 所以原則上不行但例外可以,也就是說有部分外國人適用。 (C)被選舉權 依選罷法第24條第三項及第七項規定,關於僑居國外之中華民國國民; 及該法第26、27條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規定, 雖無正面列舉外國人不得成為候選人,但可推論外國人無被選舉權(沒有例外)。 選罷法 第24條 僑居國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三歲,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或已將戶籍 遷出國外連續八年以上者,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 國外國...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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