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憲法中關於僑居國外國民之保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外交上應保護其權益
(B)應扶助並保護其經濟事業之發展
(C)其興辦教育事業成績優良者,應予獎勵或補助
(D)其政治參與條件,應與居住國內之國民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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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6), B(427), C(327), D(2785), E(0) #157125
統計: A(226), B(427), C(327), D(2785), E(0) #157125
詳解 (共 2 筆)
#426915
| 憲法第一百五十一條 |
國家對於僑居國外之國民,應扶助並保護其經濟事業之發展。 |
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 (13)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政治參與,應予保障。
| 第一百六十七條 | 國家對於左列事業或個人,予以獎勵或補助: 一 國內私人經營之教育事業成績優良者。 二 僑居國外國民之教育事業成績優良者。 三 於學術或技術有發明者。 四 從事教育久於其職而成績優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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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916
| 第二節 外交 | |
| 第一百四十一條 |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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