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有關一般網路犯罪案件之管轄責任區分,下列何者錯誤?
(A)如被害人無法提供懷疑對象,以犯罪涉嫌人現住所或戶籍地或上網從事犯罪行為之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
轄機關
(B)以網路犯罪被害人上網發生權益受損之上網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
(C)無管轄責任之警察機關接獲報案後,應先受理並作必要處置,並迅速通報被害人現住所之警察分局繼續偵辦
(D)以被害人發生權益受損之網頁、電子郵件等各項網路服務及網路位址伺服器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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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1), B(17), C(85), D(38), E(0) #859017
統計: A(461), B(17), C(85), D(38), E(0) #859017
詳解 (共 2 筆)
#1353489
一般網路犯罪案件:
1.以網路犯罪被害人現住所或戶籍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並由受理報案在先之警察機關負責偵辦;無管轄責任之警察機關接獲報案後,應先受理並作必要處置,並迅速通報被害人現住所之警察分局繼續偵辦。
2.以網路犯罪被害人上網發生權益受損之上網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
3.以犯罪嫌疑人現住所或戶籍地或上網從事犯罪行為之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如被害人可提供懷疑對象)。
4.以被害人發生權益受損之網頁、電子郵件、新聞群組、BBS站等各項網路服務及網路位址伺服器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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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2072
A要被害人提供嫌疑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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