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決算法第5條:決算之科目及★★★,...
(A) 決算之科目及其門類,應依照其年度之預算科目門類
第5條(歲入歲出決算之科目門類)﹝1﹞決算之科目及其門類,應依照其年度之預算科目門類。但法定由行政院統籌支撥之科目、第一預備金及依中央主計機關規定流用之用途別科目,不在此限;如其收入為該年度預算所未列者,應按收入性質另定科目,依其門類列入其決算。
(B) 政府每一會計年度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其決算
第4條(歲入歲出之決算)﹝1﹞政府每一會計年度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其決算;其上年度報告未及編入決算之收支,應另行補編附入。﹝2﹞當年度立法院為未來承諾之授權金額執行...
第4條(歲入歲出之決算)﹝1﹞政府每一會計年度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其決算;其上年度報告未及編入決算之收支,應另行補編附入。﹝2﹞當年度立法院為未來承諾之授權金額執行結果,應於決算內表達;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決算書中列表說明。
(C) 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應繼續編列
第7條(各項應收款及應付款)﹝1﹞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但依其他法律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應於各該實現年度內,準用適當預算科目辦理之。
(D) 依其他法律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之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應於各該實現年度內,準用 適當預算科目辦理之
第 7 條
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但依其他法律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應於各該實現年度內,準用適當預算科目辦理之。
2 有關中央政府決算之敘述何者錯誤? (A)決算之科目及其門類,應依照其年度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