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臺北市因里界調整而辦理里長的延選,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認其決定違背地方制度法第..-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13F
|
14F
|
15F summer 高三上 (2022/01/12)
訴願法第一條 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同。 行政訴訟法第四條(撤銷訴訟之要件)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 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認為第一項訴願決定,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