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88 條之規定(財政部 104 年 3 月 10 日台財稅字第 10404525720 號令), 為減輕員工負擔,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一般營利事業每人每月伙食費免稅限額調整為新臺幣多少元?
(A) 1,200 元
(B) 1,800 元
(C) 2,400 元
(D) 3,000 元


答案:D
難度: 非常困難
最佳解!
cherry690326 小四下 (2015/10/01)
自民國104年起員工伙食費由1800調高至2400,並追溯至1月1日,調高部分企業可全額列為費.....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魚兒魚兒水中游 高三下 (2023/12/26)

自2023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者伙食費免列入員工薪資所得額度自每人每月2400元上調至3000元,自2024年5月申報綜所稅適用。

3F
Taotao Tao 高二上 (2024/03/01)
財政部為適度反映物價變動,減輕民眾租稅負擔,於112年12月11日修正發布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第2款及台財稅字第11204684940號令規定,自112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者不論實際供給員工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伙食代金,每人每月伙食費免稅額度由新臺幣(下同)2,400元調高到3,000元。

2.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88 條之規定(財政部 104 年 3 月 10..-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