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 )內勤_櫃台業務(限身心障礙人士)、外匯櫃台、郵務處理:郵政三法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重複1)#111681
年份:111年
科目:郵政三法大意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2.依郵政法規定,誤收他人之郵件,故意不返還者之處罰規定為何?
(A)處拘役或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B)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C)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金
(D)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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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法 第 39 條 誤收他人之郵件,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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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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