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據基隆港船舶交通服務指南,擬進入錨地錨泊之船舶,至少應於多久前,用VHF向VTS塔台報
告,並獲同意後方可錨泊?
(A) 半小時
(B) 一小時
(C) 二小時
(D) 六小時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5), B(432), C(152), D(35), E(0) #2817038
統計: A(45), B(432), C(152), D(35), E(0) #2817038
詳解 (共 1 筆)
#6178887
船舶錨泊:
1. 拋錨船舶應在規定錨區範圍下錨,不得於航道或非錨地下錨。
2. 擬進入錨地錨泊之船舶應於 1 小時前,用 VHF14 頻道向航管中心報告,並獲
同意後方可錨泊。
3. 船舶在拋錨後或起錨前 10 分鐘,應向航管中心作船舶動態報告。
4. 船舶在錨泊期間,應有專人值班並守值 VHF14 頻道。
1. 拋錨船舶應在規定錨區範圍下錨,不得於航道或非錨地下錨。
2. 擬進入錨地錨泊之船舶應於 1 小時前,用 VHF14 頻道向航管中心報告,並獲
同意後方可錨泊。
3. 船舶在拋錨後或起錨前 10 分鐘,應向航管中心作船舶動態報告。
4. 船舶在錨泊期間,應有專人值班並守值 VHF14 頻道。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