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所謂的「修復式正義」是指提供與犯罪有關的當事人對話的機會,一方面促進加害人主動悔悟、承擔責任,亦讓被害人藉此表達自己感受,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共同處理犯罪後果的過程。此思維有別於現行司法制度著重「懲罰」、「應報」加害者,而關 注於療癒創傷、復原破裂關係。若以刑法的目的來看,「修復式正義」的觀點,較接近 下列何者?
(A)應報理論
(B)特別預防理論
(C)一般預防理論
(D)刑法謙抑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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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75), C(2), D(21), E(0) #3434525

詳解 (共 1 筆)

#6622822
「修復式正義」不是以懲罰為目的,而是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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