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於民國 90 年至 93 年訂定「提升學生游泳能力中程計劃」
目標在四年內中小學學生會游泳比例提升 15%
鑑定標準為國小畢業前要能游 15公尺;國中畢業前要能游 25 公尺並需要換氣,
以及加強學生水上安全教育與宣傳,提升學生水上安全的認知及自救能力。
2. 教育部「提升學生游泳能力中程計畫」中,游泳能力之鑑定標準,國中學生須於畢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