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關於股東提案權,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B)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C)公告受理股東提案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D)提案列入議案之股東,不得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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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6), C(1), D(39), E(0) #1798819

詳解 (共 1 筆)

#4215165
公司法-第172條 (股東常會股東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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