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第 57 條
聽證,由行政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人員為主持人,必要時得由律師、相關專
業人員或其他熟諳法令之人員在場協助之。
20聽證應由下列何者主持? (A)舉行聽證所在地的行政法院院長或其指定法官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