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下列何者不能作為法院判決時之依據?
(A)法律
(B)習慣
(C)道德
(D)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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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79), C(1146), D(16), E(0) #183997
統計: A(6), B(79), C(1146), D(16), E(0) #183997
詳解 (共 3 筆)
#1371268
順序:法律.習慣.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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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312
請問 (C) 道德不是也可以是間接法源的可能來源?所以是因為道德只能算是「可能」來源,所以不能作為法院判決時依據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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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9892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C) 道德。
法源依據解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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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概念
這題考的是法學緒論中非常經典的「民法法源」(法律的淵源、法院審判的依據)。
當人民到法院打官司(尤其是民事訴訟),法官不論如何都不能拒絕審判。法官在判斷誰對誰錯時,手上必須有明確的「法規依據」,而法律規定法官可以使用的武器(法源)順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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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用法律,沒法律看習慣,沒習慣用法理。
至於「道德」,那是屬於內心世界的自我約束與社會輿論,不是「法律」,不具備法律上的強制力,法官絕對不能在判決書上寫:「因為被告在道德上非常不孝,所以判他輸。」
關鍵字:
看到「民事法源(法院判決依據)」 → 只有 「法律 → 習慣 → 法理」 這黃金鐵三角!「道德」在法律上不能直接當作審判依據!
看到「民事法源(法院判決依據)」 → 只有 「法律 → 習慣 → 法理」 這黃金鐵三角!「道德」在法律上不能直接當作審判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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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解析:條文直接背
本題直接秒殺法源為《民法》第 1 條(民事適用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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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這條規定直接賦予了 (A)法律、(B)習慣、(D)法理 成為法院判決法定依據的最高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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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選項「破盲」剔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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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法律:最高優先級! 法官審判獨立,依據憲法第80條規定,必須「依據法律」進行審判,這毫無疑問是判決的最核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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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習慣:第二順位(習慣法)! 當遇到法律沒規定的新社會現象,如果地方上長期存在某個大家公認的「習慣」(且不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法官可以拿來當作判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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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法理:第三順位(最後墊底備胎)! 如果連習慣都沒有(例如新型態的科技金融糾紛),法官就要發揮法律人的智慧,依據「法律的一般原則、公平正義的道理(法理)」來寫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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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經典延伸變形
考場上關於《民法》第1條,還有一個超級大魔王陷阱題:「習慣」跟「習慣法」有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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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法(民法§1): 必須是社會上多年反覆實行,且人民心中已經產生「這就是法律」的法的確信。這種才可以當作法源(如本題的B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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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之習慣(民法§68-1、§161): 只是地方上大家「剛好都這樣做」,但還沒上升到法律高度。這不能當作主要法源,只能用來「解釋當事人的意思表示」。
出題老師很喜歡在選項裡用這兩個詞玩文字遊戲,進考場前一定要分清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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