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主管機關查核所屬機關決算,如發現有不當或錯誤,該主管機關應如何處理?
(A)退回重編
(B)修正彙編
(C)通知審計機關修正
(D)通知中央主計機關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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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 B(712), C(42), D(31), E(0) #1098064
統計: A(50), B(712), C(42), D(31), E(0) #1098064
詳解 (共 2 筆)
#2576017
已經從下面的單位往上呈到主管機關了,主管機關發現錯誤要自己改,
不能(A) 再退回去讓下面重編,不然一件公文大概要搞好幾個月都送不出去
不能(C) 審計機關如果發現要修正,他會要主管機關去答辯,然後修正,但不是主管機關要他改。
審計機關是監督你的,你還通知他要修正....好大的官威
正確是要通知審計機關有這件事(決算法 第20條第2項)
不能(D) 主管機關是要把資料轉送到中央主計機關...然後你還要他改,那當初給你要幹嘛?就是要你做最後檢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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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959
第 20 條
各主管機關接到前條決算,應即查核彙編,如發現其中有不當或錯誤,應修正彙編之,連同單位決算,轉送中央主計機關。
前項彙編之修正事項,應通知原編造機關及審計機關。
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總決算,準用前兩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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