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考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10 條
20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8 條之規定,各級政府得視需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員額編制,於徵得設籍於 該學區年滿幾歲居民之多數同意,得合併設立學校或實施合併教學?
應為
20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10 條之規定,各級政府得視需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員額編制,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年滿幾歲居民之多數同意,始得合併或停辦學校?
原本題目:20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8 條之規定,各級政府得視需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員額編制,於徵得設籍於 該學區年滿幾歲居民之多數同意,得合併設立學校或實施合併教學? (A)十八歲 (B)二十歲 (C)二十二歲 (D)二十四歲 修改成為20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10 條之規定,各級政府得視需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員額編制,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年滿幾歲居民之多數同意,始得合併或停辦學校? (A)十八歲 (B)二十歲 (C)二十二歲 (D)二十四歲
※已修法 原住民族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第 10 條各級政府得視地方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及實施民族教育之必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教育班員額編制。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成年原住民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始得合併或停辦學校;原住民重點學校為完全中學者,其國民教育階段亦同。
20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10 條之規定,各級政府得視需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