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最高未滿幾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
(A) 15 歲
(B) 16 歲
(C) 17 歲
(D) 18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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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4), B(134), C(7), D(426), E(0) #1090151

詳解 (共 7 筆)

#1303602
立法院於104.11.27三讀通過,修正第44條及第46條:增訂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雇主倘違反前開規定,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另增訂未滿18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之規定,雇主倘違反前開規定,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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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9399
根據勞基法規定,15歲以上才能打工唷!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第46條, 未滿十六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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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287
如3F~已修法改答案~謝謝阿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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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6173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D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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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983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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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977
此題考選部更正答案為:D.請問有人知道為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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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6116

勞動部表示,為確保兒童及少年工作權益,專案執行時特別要求需檢視未滿18歲工作者之受僱情形。依勞基法規定,事業單位僱用未滿18歲之工作者,應置備「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年齡證明文件」;如為15歲以上未滿16歲之童工,除每日工時不得逾8小時,每週工時不得逾40小時外,亦不得使其於晚間8時至翌日6時之夜間時段工作;至如為未滿15歲之人,原則不得受僱,除已國中畢業或工作環境無礙身心健康並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許可者,始不在此限,並準用前開保護規定。

勞基法第46條

未滿十八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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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40092
未解鎖
名  稱:勞動基準法 修正日期: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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