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民國97年5月23日修正公布之民法親屬編,其中將禁治產人之監護修正為成年人..-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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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龜 高一上 (2012/08/25)
民國97年5月23日修正公布之民法親屬編,其中將禁治產人之監護修正為成年人之監護與下列何種制度? (A)補助 (B)輔助 (C)輔佐(D)保佐~解析:民法第 14 條(監護之宣告及撤銷)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 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 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 ,為監護之宣告。 受監護之原因消滅時,法院應依前項聲請權人之聲請,撤銷其宣告。 法院對於監護之聲請,認為未達第一項之程度者,得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一 項規定,為輔助之宣告。 受監護之原因消滅,而仍有輔助之必要者,法院得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 規定,變更為輔助...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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