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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 法官執行拍賣程序有過失,導致當事人受損害者,當事人得請求:
(A)損失補償
(B)國家賠償
(C)信賴利益之補償
(D)社會衡平之補償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I-Ting Huang 國三上 (2013/05/02)
違法行政行為造成人民的損失=> 賠償 (代位責任)合.....看完整詳解
3F
Cassidy Tung 高二上 (2014/12/26)

因為公益原因導致人民的權力利益受影響,造成特別犧牲,此時國家要進行損失補償

若因為政府公權力關係,非公益原因,導致人民權益受影響,此時就是損害賠償

4F
airforce1 大一下 (2016/05/18)
法官〝執行〞(公權力) ...侵害人民 所以國賠
5F
愛作夢的魚-109普考上榜 大四下 (2020/05/29)
國家賠償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
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20 法官執行拍賣程序有過失,導致當事人受損害者,當事人得請求: (A)損失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