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甲基於無因管理,幫乙對丙清償債務。事後發現,其實乙對丙的債務根本不存在,丙應將所得金錢,向誰返
還?
(A)甲
(B)乙
(C)向甲乙任一人為返還,因為甲乙為連帶債權人
(D)向甲乙共同返還,因為甲乙為不可分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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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50), B(701), C(262), D(122), E(0) #682569
統計: A(5650), B(701), C(262), D(122), E(0) #682569
詳解 (共 10 筆)
#958626
因為債權契約無效-乙、丙沒有法律關係問題的存在
故 甲要以無法律原因受利益的【不當得利】向債權人要回事先誤給付的金錢
題目換句話說只是以債權人應向誰返還---甲!
沒有那麼難但是需要冷靜思考!
這題幾個月前出現過類似但一樣是不當得利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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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902
無因管理:
民法72條:「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者,其管理應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以有利於本人之方法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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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9663
這種題目就是要搞清楚誰出錢就把錢還給誰,有些法律題要用常理推,不要死記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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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3981
20 甲基於無因管理,幫乙對丙清償債務。事後發現,其實乙對丙的債務根本不存在,丙應將所得金錢,向誰返 還?
(A)甲
(B)乙
(C)向甲乙任一人為返還,因為甲乙為連帶債權人
(D)向甲乙共同返還,因為甲乙為不可分債權人
甲原基於債務契約向丙債權人代替乙債務人償還債務,事後甲發現乙對丙的債務真實不存在,甲單純基於無法律關係向丙相對人給付金錢,得依無法律關係無因管理制度之不當得利相關規定,甲可請求丙返還價額。綜上所述,丙基於相關規定應向甲返還其不當得利所得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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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936
民法第172條
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者,其管理應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以有利於本人之方法為之。
多拉a夢幫大雄賠償小夫的遙控飛機,後來發現原來是胖虎弄壞的,
那麼小夫必須把遙控飛機還給多啦a夢,而不是大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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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9552
人妻甄幸福基於雞婆心理
幫友人郝粗勇還了一屁股卡債給老王
嗣後甄幸福發現好粗勇的卡債其實早就還清了
老王這筆錢應該還給誰呢?
其實轉一下、代入人物劇情就想得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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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344
徹徹底底被騙了=_= ||| ....... 神經太大條了以為本來就應該要還給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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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3451
我還覺得沒那麼簡單 所以就選C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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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2522
等於丙從甲身上不當得利一筆錢財 所以甲可以要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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