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記錯配偶可以分一半,剩下小朋友分...@@某樓特別括號解釋,會讓人誤解罔市是天賜老婆...
所以是民法1140條囉!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
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這題是難在代位繼承。
20 阿慧與阿志是一對夫妻,生有天賜、良緣兩名子女。天賜婚後兩年因病過世,留下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