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可是網路上有找到這個:「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內結婚,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公告-異地辦理-在國外結婚或離婚,除經駐外館處函轉者外,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公布單位:系統管理 / 公布日期:2014-03-13一、依內政部103年2月13日台內戶字第1030083733號公告辦理。 二、開放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外結婚或離婚,除經駐外館處函轉者外,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
來源:http://www.bdhr.gov.tw/news/index-1.asp?Parser=9,11,64,,,,163,,,,12 『嘉義縣布袋鎮戶政事務所』
20 雙方在國內均未曾設有戶籍者,在國內結婚,其結婚登記: (A)應至中央政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