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甲經登記為 A 地所有人,乙無權占有該地 18 年,甲請求乙返還 A 地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可主張罹於消滅時效,拒絕返還
(B)乙可主張時效取得所有權,拒絕返還
(C)乙不得為時效抗辯
(D)乙得主張土地法第 43 條之保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6), B(90), C(515), D(23), E(0) #1264050
統計: A(36), B(90), C(515), D(23), E(0) #1264050
詳解 (共 4 筆)
#5979746
實務上有認為,只要是「已登記不動產」,均無消滅時效之適用,也就是說,只要是 已登記不動產的真正所有人,縱使該真正所有人並非土地之登記名義人,仍然可以行 使物上請求權,且無消滅時效適用,以免在因他人無權占有、侵奪已登記不動產,或 基於無效原因所為之移轉登記之情形,真正所有人之請求權反會受時效限制。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