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一百零二條
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一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經銓敘合格之公立學校職員。二 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人員。三 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四 各機關依法派用、聘用、聘任、僱用或留用人員。五 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占法定機關、公立學校編制職缺參加學習或訓練之人員。
20.下列人員何者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的規定? (A)政務官 (B)民選公職人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