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住戶違反規定於關公寓大廈設置廣告物,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經管理 委員會制止後應於多久內回復原狀?
(A)1 個月內
(B)2 個月內
(C)3 個月內
(D)6 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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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61), B(87), C(526), D(37), E(0) #2688614

詳解 (共 2 筆)

#5202246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 從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處理,該住戶並應於一個 月內回復原狀。屆期未回復原狀者,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回復原 狀,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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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6854
第 8 條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
(共 36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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