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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4年 - 94-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40 | 科目: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4年 - 94-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40

年份:94年

科目:公職◆憲法

20.依據我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九九號解釋,其認為修憲行為如有重大明顯瑕疵時,效力為何?
(A)不生效力
(B)由立法院修正之
(C)暫時失效
(D)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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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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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釋字第 499 號而修改憲法亦係憲法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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