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八條規定,定為被保險人每月保險俸..-阿摩線上測驗
2F Rilakkuma 高二下 (2014/06/27)
名 稱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法規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保險目 第 8 條 本保險之保險費率為被保險人每月保險俸(薪)額百分之七至百分之十五
。
前項費率應由承保機關委託精算機構,至少每三年辦理一次精算,每次精
算五十年;精算時,第五條第二項所定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十日以前
之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不計入本保險之保險費率。
本保險主管機關應評估保險實際收支情形及精算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而
需調整費率時,應報請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覈實釐定:
一、精算之保險費率與當年保險費率相差幅度超過正負百分之五。
二、本保險增減給付項目、給付內容或給付標準,致影響保險財務。
第一項所稱每月保...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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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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