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嵌入式衍生工具於符合特定條件時,應與主契約拆解分別認列,下列何者不屬於前述條件?
(A)經濟特性及風險與主契約之經濟特性、風險並非緊密關聯
(B)經濟特性及風險與主契約之經濟特性、風險緊密關聯
(C)相同條件之單獨工具符合衍生工具之定義
(D)混合工具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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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3), B(2368), C(94), D(177), E(0) #3008146

詳解 (共 2 筆)

#5958635

嵌入式衍生工具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與主契約分離並以衍生工具處理:

嵌入式衍生工具之經濟特性及風險與主契約之經濟特性及風險並非緊密關聯
與嵌入式衍生工具相同條件之單獨工具符合衍生工具之定義
混合工具非按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者(即嵌入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衍生工具,無須與主契約分離)。

嵌入式衍生工具 風險並非 緊密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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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1702
嵌入式衍生工具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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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605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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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衍生工具」就是 主契約 + 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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