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憲法第54條規定行政院設政務委員。以下關於政務委員之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院置不管 部會之政務委員九至十一人
(B)行政院各部會首長不得兼任政務委員
(C)行政院各部會首長 ,均為政務委員
(D)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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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 B(45), C(893), D(50), E(0) #3174182

詳解 (共 1 筆)

#6984875

A)行政院不管部會的政務委員,在《行政院組織法》的規範下,人數為 7至9人,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B)他們可以兼任行政院的委員會主任委員,但並非所有委員會都強制由政務委員兼任。

c)政務委員:

1、不管部會:指的是沒有部長職務的政務官,負責協調跨部會事務,或辦理院長交辦的專案工作。 

2、兼任部會首長:部分部會的首長同時兼任政務委員的職位,但並非所有部會首長都兼任。 

c怎會是均兼任答案怪怪的

 D)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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