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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4年 - [非官方正解]114 桃園市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初試試題:教育專業科目-A#127252 |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4年 - [非官方正解]114 桃園市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初試試題:教育專業科目-A#127252

年份:114年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20.我國制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實現哪一項教育基本原則?
(A)以市場競爭方式分配教育資源
(B)統一中央對地方教育的管理權限
(C)保障教師跨縣市調動與自由流動的彈性
(D)促進不同地區學生受教機會的實質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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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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