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桃園市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初試試題:教育專業科目-B#127256
年份:114年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20.我國制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實現哪一項教育基本原則?(A)以市場競爭方式分配教育資源(B)統一中央對地方教育的管理權限(C)保障教師跨縣市調動與自由流動的彈性(D)促進不同地區學生受教機會的實質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