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以不超過一小時三十分鐘為原則
所以一個半小時「左右」的意思是可以超過?
請問A錯在哪裡?是部分幼兒可以先起床的意思嗎?這樣不會影響全班的作息規律及秩序嗎?請高手解惑依據《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不是要規律作息?
回覆4F我個人的見解是:「安排規律之作息」前面有但書-「依據各年齡層幼兒之需求」。所以如果幼兒的睡眠需求較低,是可以起床,但以不干擾其他幼兒為原則。
20.有關幼兒園行政管理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為了全體幼兒的一致性,所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