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有關正當法律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審判不應公開(B)被告無緘默權..-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2F 蕭鉛筆 大一下 (2016/05/16)
B) 緘默權,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以保持緘默,對檢察官或法官訊問得以不說不答的合法防禦權利。白話點來說,就是可以在應訊時不回答問題。緘默權源自「不自證己罪原則」,亦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沒有自己證明自己無罪的義務,此亦為無罪推定原則的展現,這不僅是身為法治國家應有的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更屬於憲法保障的權利!
但是!!!!緘默權可不是天下無敵!法律雖明定保障緘默權,但不是指被告、犯罪嫌疑人有恣意選擇回答或不回答的權利。若是選擇性地行使緘默權,有時候講、有時候不講,這樣的態度雖然在法律上不禁止,但是被告自白陳述的證明力會備受質疑,可信性程度也會受影響,該證詞甚至可能不為採信。因此,在保障自身權利的同時,也必須審慎運用,以避免反過來害了自己。 |
3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