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緩起訴處分是由下列何人所為?
(A)檢察官
(B)法官
(C)觀護人
(D)書記官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706), B(1212), C(21), D(12), E(0) #135693

詳解 (共 7 筆)

#415024
緩起訴=檢察官連告都沒告

緩刑=檢察官告了 法官也判刑了 但觀察期內沒犯錯就不用罰
106
1
#127087
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
,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
54
0
#109382

刑事訴訟法253-1條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
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
,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
分確定之日起算。

15
0
#338797
緩起訴跟緩刑不同
14
0
#5321464
除了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不得適...

(共 4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9
0
#122389

這題目好整人.....是因為實務上法官不會判緩刑嗎?
2
3
#5660056
刑法第 253-1 條被告所犯為死刑、無...
(共 139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992314
未解鎖
20.                ...
(共 49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