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電力用戶與電力公司簽訂有電力需量契約,稱為契約容量,如果連續15分鐘的平均用電(稱為電力需量)超過契約容量,會(A)超出契約容量部分,以4倍處罰(B)超約就停止供電(C)加收超約附加費(D)依竊盜罪送請法院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