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行政執行法中之管束,其行為性質上是屬於
(A)行政指導
(B)行政處分
(C)行政契約
(D)行政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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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8), B(1612), C(6), D(162), E(0) #313294
統計: A(88), B(1612), C(6), D(162), E(0) #313294
詳解 (共 5 筆)
#3602270
即時強制法律性質其實頗有爭議,吳庚前大法官認為即時強制純為「事實行為」;
許宗力大法官則認為即時強制本身蘊含「科予相對人忍受義務」,仍有視為行政處分可能。
但現今多數見解認為「行政處分必須通知指定之人後才發生效力」,
即時強制之情形,因相對人多無法事先特定,無從通知就發生效力,所以多將即時強制認為是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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