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若為合意性交行為人可免責。(...
(A)若為合意性交行為人可免責à特殊生無法以其之「意願」作為「合意」之判斷。
(B)僅有導師有通報校方之權責à任何人皆可通報。
(C)由特教組召開個案會議調查à學校召開校務危機處理會議
請教大家,選項A要如何解釋會更為精準呢?
資料來源: 學校處理學生間發生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事件應注意事項
(C)由專任老師通報後→學校負責單位「性平會」召開「專案會議」
收件單位收件後,應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十八條規定決定是否受理,如對相關法規有疑義,應徵詢法律專業意見。案件經決定受理者,由性平會召開專案會議,請雙方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陳述意見,並提醒法定代理人如提起刑事訴訟,將對學生身心及其學習上發生之影響。
27. 某專任老師發現二位特教生在廁所裡發生性行為,請問下列觀點何者正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