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事務管理手冊文書處理部份規定,處理文書需要之章戳刻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5F SUN NI 大二上 (2012/11/06)
條戳:木質或用橡皮刻製,以長方形為原則,用正楷或宋體字,由左至右,刻機關(單位)全銜。於書函、開會通知單、移文單、建議單、通知單、催辦單等用之。 簽字章:木質或用橡皮刻製,依機關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等之簽名由左至右刻製,對外行文時用之。 鋼印:鋼製、圓形,由左至右,刻鑄機關全銜(並得刻鑄機關全銜之英文名稱),其圓周直徑以不超過5公分為限,於職員證、證書、證券等證明文件上用之。 校對章:用篆字、隸書或正楷刻製,由左至右,刻機關全銜或簡稱,並加「校對章」字樣,於文書改正時用之。 騎縫章:款式與校對章同,並加騎縫標示字樣,於公文、附件或契約黏連處用之。 職名章:以正楷或隸書,由左至右,刻製職稱、姓名,於簽辦公文、各種表冊核章用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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