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某縣警局警員巡邏時配槍不慎掉落,不料走火擊中路人,送醫不治死亡,依警 械使用條例之規定,其服務機關應如何處理?
(A)先鑑定責任歸屬再研討對策
(B)要求該警員私下與被害人和解
(C)既非故意純屬意外不必負責
(D)與被害者家屬進行國家賠償協議
(E)應依警械使用條例先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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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7), B(4), C(16), D(591), E(979) #314476

詳解 (共 6 筆)

#2505070
第11條(使用警械致人傷亡之醫療費、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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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7395
因是警械造成致人於死,故優先適用警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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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6682

某縣警局警員巡邏時配槍不慎掉落,

不料走火擊中路人,送醫不治死亡。

 這感覺並非依警械使用條例使用警械吧?

是不是應該優先適用國賠法呢?

很好奇這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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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9655
請問,本題因警械掉落造成人民生命身體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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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5324
修法後,違法使用的部分,直接依國賠法處理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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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0104

警械使用條例11條,對於警察並非以故意或過失為要求,因此為無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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