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法7-1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5 法條原意如下:
不能因為新的商品提供的品質和服務比較好,就認為以前的商品不OK
必須依據商品資訊判斷 : (須商品當時的符合時空背景)
1. 標示和說明
2. 一般認為的合理使用、接受程度
3. 什麼時候販售
第7條: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
改裝、分裝商品或變更服務內容者,視為第七條之企業經營者。
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但其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免賠
「改裝、分裝」等同「設計、生產」之企業經營者,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經銷」已盡注意之責,免賠
2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關於消費者健康與安全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