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3 對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之上訴,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為之。但下列何者,不在此限?
(A)金融行政事件,上訴人為公司時,其所屬專任人員辦理法務相關業務者
(B)專利行政事件,上訴人具備專利師資格者
(C)稅務行政事件,上訴人具備記帳士資格者
(D)土地登記事件,上訴人具備地政士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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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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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hsuan(已上榜) 大三下 (2019/09/12)
對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上訴,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上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具備律師資格或為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公法學教授、副教授者。二、稅務行政事件,上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具備會計師資格者。三、專利行政事件,上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具備專利師資格或依法得為專利代理人者。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最高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0F
113高考財廉衝刺 小二上 (2022/09/05)
想問現在行政訴訟法241-1已刪除的情況下,此題答案會有影響嗎?
11F
法蘭克公式 大一下 (2023/07/10)

行政訴訟法(112/8/15施行)
第 49 條
當事人得委任代理人為訴訟行為。但每一當事人委任之訴訟代理人不得逾三人。
行政訴訟應以律師為訴訟代理人。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人:
一、稅務行政事件,具備會計師資格。
二、專利行政事件,具備專利師資格或依法得為專利代理人。
三、當事人為公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公法上之非法人團體時,其所屬專任人員辦理法制、法務、訴願業務或與訴訟事件相關業務。
四、交通裁決事件,原告為自然人時,其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二親等內之姻親;原告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時,其所屬人員辦理與訴訟事件相關業務。
委任前項之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者,應得審判長許可。
第二項之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審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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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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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對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之上訴,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為之。但下列何者,不在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