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0 關於聲請法官迴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被告於第一審審理時聲請法官迴避經裁定准許或駁回者,當事人得提起抗告
(B)被告之辯護人得聲請法官迴避
(C)法官曾參與將第二審判決撤銷並發回第二審法院更審之第三審裁判,就該第二審法院之更審案件依刑事訴訟法第 17 條第 8 款規定,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D)被聲請迴避之法官,以該聲請為有理由者,毋庸裁定,即應迴避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陳桑妮 小五上 (2020/07/10)
(C)法官曾參與將第二審判決撤銷並發回第二審法院更審之第三審裁判,就該第二審法院之更審案件依刑事訴訟法第 17 條第 8 款規定,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看完整詳解
6F
子常 大三上 (2020/08/05)

30 關於聲請法官迴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被告於第一審審理時聲請法官迴避經裁定准許或駁回者,當事人得提起抗告  (駁回才可抗告)

(B)被告之辯護人得聲請法官迴避  (第18條I:當事人)

(C)法官曾參與將第二審判決撤銷並發回第二審法院更審之第三審裁判,就該第二審法院之更審案件依刑事訴訟法第 17 條第 8 款規定,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釋字第 178 號: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第八款所稱推事曾參與前審之裁判,係指同一推事,就同一案件,曾參與下級審之裁判而言。

(D)被聲請迴避之法官,以該聲請為有理由者,毋庸裁定,即應迴避 


7F
黃鎂涵 國一下 (2021/04/01)
(A) 被告於第一審審理時聲請法官迴避經裁定准許或駁回者,當事人得提起抗告 (X)
刑訴第23條:聲請法官迴避經[裁定駁回者],得提起抗告

(B) 被告之辯護人得聲請法官迴避(X)
刑訴第18條:[當事人]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法官迴避
辯護人不是當事人


(C) 法官曾參與將第二審判決撤銷並發回第二審法院更審之第三審裁判,就該第二審法院之更審案件依刑事訴訟法第 17 條第 8 款規定,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X)
刑訴第17條第8款:法官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應自行迴避

(D) 被聲請迴避之法官,以該聲請為有理由者,毋庸裁定,即應迴避(O)
刑訴第21條第三項:被聲請迴避之法官,以該聲請為有理由者,毋庸裁定,即應迴避
8F
flyingadar 大三上 (2021/10/28)
更審不用再審要。多唸幾次。

30 關於聲請法官迴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被告於第一審審理時聲請法官迴避..-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