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下列何種為民法中收養的規定,何者正確? (A)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應得..-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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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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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千汐 國三下 (2020/10/14)
第1076條(被收養者配偶之同意)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應得他方之同意。但他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不在此限。 第1073條(收養要件~年齡)
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但夫妻共同收養時,夫妻之一方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而他方僅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亦得收養。 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 第1079條(收養之方法)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 收養有無效、得撤銷之原因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者,法院應不予認可。 第1075條(同時為二人養子女之禁止)除夫妻共同收養外,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