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9500 就業服務 乙級 工作項目 01:職業介紹、人力仲介及外國人引進、聘僱、管 理事項 201-250#130339
年份:114年
科目:技檢◆就業服務-乙級
209.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招收技術生,其人數最多不得超過勞工人數之多少比例?(A)5分之1(B)4分之1(C)3分之1(D)2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