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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資考/佐級晉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1 下列何者不屬於非因法律行為而取得不動產物權之事由?
(A)物權契約
(B)繼承
(C)公用徵收
(D)法院判決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蔡婷兒 高二下 (2012/11/01)
我是用---增強記(憶)法 來幫助記憶~~ (徵收、強制執行、繼承、法院.....看完整詳解
10F
derek801204 小五下 (2018/10/08)

楊貴智|法律白話文運動 – 為何我們看不懂判決

https://plainlaw.me/2017/02/05/plain-law-movement/

11F
Nasa 大四下 (2019/10/12)

不屬於非因=屬於⋯⋯⋯

12F
straightforwa 大二下 (2020/06/01)

第759條(宣示登記~相對登記主義)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負負得正=屬於

21 下列何者不屬於非因法律行為而取得不動產物權之事由? (A)物權契約(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