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專技◆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1 下列有關抵銷之敘述,何者正確?
(A)債之請求權雖經時效而消滅,如在時效未完成前,其債權已適於抵銷者,仍不得為抵銷
(B)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不得為抵銷
(C)抵銷得附有條件或期限
(D)受債權扣押命令之第三債務人,於扣押後,始對其債權人取得債權者,不得以其所取得之債權與受扣押之債權為抵銷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一定上榜,沒有白讀的道理 國二上 (2016/08/23)
5. .21 下列有關抵銷之敘述,何者正確?(A)債之請求權雖經時效而消滅,如在時效未完成前,其債權已適於抵銷者,仍不得為抵銷 債之請求權雖經時效而消滅,如在時效未完成前,其債權已適於抵銷者,亦得為抵銷。 第336條(B)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不.....看完整詳解
5F
Chiu New 國三上 (2017/10/30)

A. 337條,亦得為抵銷

B.336條,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亦得為抵銷。但為抵銷之人,應賠償他方因抵銷而生

C.335條,抵銷,附有條件或期限者,無效。


之損害。


6F
Michelle.kuo1 幼兒園下 (2021/03/17)

(A)民法第337(有關抵銷)

債之請求權【雖經時效而消滅】,如【在時效未完成前】,其債務【已適於抵銷者】,亦得為【抵銷】。

(B)民法336(有關抵銷)

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亦【得為抵銷】。但為抵銷之人,應賠償他方因抵銷而生之損害。

(C)民法335

抵銷,應以意思表示,向他方為之。其相互間債之關係,溯及最初得為抵銷時,按照抵銷數額而消滅。

Ⅱ前項意思表示附有條件期限者,【無效】。

(D)民法第340(有關抵銷)

受債權扣押命令】之第三債務人,於扣押後,始對其債權人【取得債權者】,【不得以其所取得之債權】與【受扣押之債權】為【抵銷】。

21 下列有關抵銷之敘述,何者正確? (A)債之請求權雖經時效而消滅,如在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