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對於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作何處理?
(A)停止適用
(B)依所訂定落日條款處理
(C)繼續適用
(D)只有部分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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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66), B(242), C(170), D(180), E(0) #1502465

詳解 (共 4 筆)

#1598255
選我最佳解   此題出處為憲法增修條文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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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1442
依憲法第85條所規定,公務人員之選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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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8730
憲增 第 6 條 (考試院)

I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

一、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II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III 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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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052
憲法第85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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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6717010
未解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6 條(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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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407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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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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