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憲法本文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婦女參政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阿摩線上測驗
4F
|
5F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 高三下 (2021/12/07)
想起來就覺得D的描述怪怪的, 立法委員的席次是不分區+分區=113 只有規定政黨比例席次的部分。不太可能是針對全體。 條文:憲法增修條文4 第 4 條 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 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 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 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 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