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獲配股利之課稅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司組織投資於國內其他公司,所獲配之股利,不計入所得額課稅
(B)中華民國境內之居住者,投資於國內公司,所獲配之股利,可採合併綜合所得總額或採 28%扣 繳分離課稅
(C)有限合夥組織投資於國內其他公司,所獲配之股利,不計入所得額課稅
(D)非中華民國境內之居住者,投資於國內公司,所獲配之股利,採 21%扣繳分離課稅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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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中華民國境內之居住者,投資於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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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設立之公司,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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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居住者的股利計算方式以下兩種:1.併...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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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所得稅法 第 42 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