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據民宿管理辦法,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地區之民宿,客房數最
多可設置多少間?
(A) 10 間
(B) 12 間
(C) 15 間
(D) 20 間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4), B(45), C(289), D(24), E(0) #1765869
統計: A(74), B(45), C(289), D(24), E(0) #1765869
詳解 (共 3 筆)
#4327223
民宿之經營規模,應為客房數八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二百四十平
方公尺以下。但位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許可登記證之休
閒農場、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
地區之民宿,得以客房數十五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四百平方公尺
以下之規模經營之。
前項但書規定地區內,以農舍供作民宿使用者,其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以
三百平方公尺以下為限。
第一項偏遠地區由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報請交通部備查後實施。並得視實
際需要予以調整。
方公尺以下。但位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許可登記證之休
閒農場、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
地區之民宿,得以客房數十五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四百平方公尺
以下之規模經營之。
前項但書規定地區內,以農舍供作民宿使用者,其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以
三百平方公尺以下為限。
第一項偏遠地區由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報請交通部備查後實施。並得視實
際需要予以調整。
2
0